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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远市简易注销
在清远市办理企业简易注销,需符合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。以下是清远市企业简易注销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:
一、适用对象(简易注销条件):
1、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;
2、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;
3、企业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;
4、不存在股权(投资权益)被冻结、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;
5、企业所属税务机关已出具清税证明(部分符合条件可免提交);
6、企业未涉及诉讼或仲裁案件。
注:个体工商户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,仍按普通注销办理。
二、办理流程:
1、登录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(广东)
网址:https://gd.gsxt.gov.cn
→ 进入“简易注销公告”模块 → 填写并提交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和简易注销公告申请。
2、公示期:
自公告之日起20天(自然日),期间任何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异议。
3、公示期满后:
若无异议,企业可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,向登记机关(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各区县分局)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材料。
4、提交材料(一般包括):
《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》
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(需全体股东/投资人签字)
营业执照正副本
清税证明(如适用)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
5、审核与办结:
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登记机关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注销决定,并收回营业执照。
三、注意事项:
企业必须确保真实、完整地履行公示义务;
若存在虚假承诺或隐瞒事实,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,法定代表人及投资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;
如企业有未结清债务或涉诉,不得申请简易注销;
部分行业(如金融、教育、医疗等)可能另有规定,需咨询主管部门。
四、咨询方式:
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电话:0763-12345(政务服务热线)
地址: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
各区县市场监管分局(如清城区、清新区、英德市等)也可就近办理。
五、线上办理建议:
推荐通过“粤商通”APP、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或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进行全流程网上申报,实现“零跑动”。
✅ 小贴士:
若不确定是否符合简易注销条件,可先通过“粤商通”或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进行智能预检,避免反复提交。
如有特殊情况(如股东失联、资料缺失等),建议委托专业代理机构或律师协助处理。
——以上内容依据截至2024年最新政策整理,具体以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通知为准。
🕐 2026-05-13 21:18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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